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未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创造条件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
网络安全法中明确的提到信息安全的建设要遵照等级保护标准来建设。
自2004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来,我国对电子签约服务始终持支持态度,不论是在通用法律、法规还是细分行业均持续出台政策支持,不断强化电子签约的合法地位。
等级保护测评结论不符合是不是等级保护工作就白做了?
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流程、要求、条件及保障机制等问题。
等级保护涉及面广,相关的安全标准、规范、指南还有很多正在编制或修订中。
备案主体一般可以理解为,出现网络安全事件后,第一责任单位是谁,谁就是备案主体。
等级保护2.0测评结果包括得分与结论评价;得分为百分制,及格线为70分;结论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