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十五五"数字浙江建设规划》,为2026-2030年浙江数字化发展绘制了完整蓝图。规划提出到2030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创新能力达到领先水平,数字技术创新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数字化赋能社会各领域发展的成效日益凸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4%,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1.2万亿元,形成3个以上超万亿规模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高技能人才数量达40万名。规划明确三大战略定位:建成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数字治理示范区。
定位一:建成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
力争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浙江成为现代化省域先行的鲜明标识。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企业,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标志性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国领先。
定位二:建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
构建以人工智能为关键变量、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4%,形成3个以上超万亿规模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建成高水平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定位三:建成数字治理示范区
推动全体浙江人民共享数字浙江发展成果。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普惠化水平,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创新模式走向全国,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美丽浙江、法治浙江数字化治理体系更加成熟。
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的技术引领,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的产业支撑,从数字治理示范区的民生普惠到3个万亿级数字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浙江正在构建一条"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治理优化-人才支撑"的完整闭环。当数字浙江从"先行"走向"示范",中国式现代化的省域样板才有了真正的数字底座。
“十五五”数字浙江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创新驱动、普惠共享”的数字中国浙江样板,为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和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创新能力达到领先水平,数字技术创新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数字化赋能社会各领域发展的成效日益凸显。
——建成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浙江成为现代化省域先行的鲜明标识。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企业,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标志性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国领先。
——建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构建以人工智能为关键变量、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4%,形成3个以上超万亿规模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建成高水平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建成数字治理示范区,推动全体浙江人民共享数字浙江发展成果。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普惠化水平,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创新模式走向全国,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美丽浙江、法治浙江数字化治理体系更加成熟。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
1.育强数字产业集群。巩固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万亿级数字产业集群优势。做强视觉智能、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等一批千亿级数字产业链。前瞻布局具身智能、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等产业。扩大数字经济有效投资,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孵化优势产业内生裂变项目。梯次培育优质数字企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推进实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未来工厂梯度培育机制,贯通国家智能工厂培育体系,打造多层次数智化转型标杆。健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数智化转型。
3.做优智能平台经济。推动平台经济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打造模型供给、智能体服务、数据服务等产业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平台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产品+内容+生态”场景,提供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充分发挥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作用,鼓励平台企业全球化布局。
4.做大数字贸易。深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级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探索数字贸易领域集成式创新,打造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协同发展。做大国际电信、计算机与信息等服务贸易,支持地理信息、知识产权等服务出口。加快建设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和出海实验区。积极参与制定全球数字贸易规则,高水平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
(二)打造整体智治的数字政府
1.强化科学精准决策,推动政府履职更高效。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电子政务项目统筹管理,突出优化存量、严控增量,提升重大应用建设成效。深化集约运维改革,健全大运维机制。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的应用。迭代“浙政钉”应用,打造覆盖机关运行的智能办公协同平台。
2.优化普惠高效服务,推动办事更便利。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高质量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融合,强化效能分析和投诉建议闭环处置,持续提升“浙里办”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发挥12345热线服务作用,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持续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3.深化协同精细治理,推动基层减负更显著。完善全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及监管监督体系,实现平台全域覆盖。统筹推进食品药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改革,推广“人工智能+非现场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提升审计全域穿透、精准溯源能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监管监督能力。全面深化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改革。
(三)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
1. 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优质化。深化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智服体系。纵深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教育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招聘平台常态化合作机制,数据赋能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场景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省互认,迭代“安诊儿”医疗智能体,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推广“固定+流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巡回诊疗服务。推动医保数据在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等场景应用。推动“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资源一站式集成。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深化体育数字化改革先行区建设。
2.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智能化。迭代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建设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强化对社会治理重点领域与群体的精准化服务管理。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平急结合的协同处置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智能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海洋捕捞等重点风险智能监测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应急救援智能装备。
3.构筑智能美好数字生活。建设新型智慧商圈,发展新零售业态。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推动自动驾驶、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无人机等在消费领域的应用。推进老年人、残疾人、外籍来华人员等数字生活便利化。
4.深化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完善“城市大脑+精细服务”模式,统筹集约建设城市智能中枢。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保障供水、供气等重点领域运行安全。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布局建设城市生命线、平急两用等安全韧性设施,数字赋能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推动城市智能设施与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双引领区”,以数字化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打通快递进村的“最后一公里”。
(四)培育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
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改革,丰富数字内容和形态,优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迭代“浙里文化圈”,深化“数字视听+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平衡。加快智慧文化场馆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共同体智慧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化、个性化体验。
2.创新数字文化生产和传播体系。完善文化内容生产和传播机制,支持人工智能赋能音乐、美术、戏曲、文学、影视等领域内容创作,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依托“人工智能+传播”,开展多模态内容高效创作和精准传播。迭代“潮新闻”“Z视介”等传播平台,提升海外社交平台账号矩阵规模能级。
3.培育壮大数字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创新改革,实施“人工智能+文化”行动。深化数字文商旅体融合,做大做强影视动漫、游戏电竞、数字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强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业态集成,孵化一批重点应用场景。打造“文化+科技”高能级产业平台,梯度培育数字文化产业经营主体。
4.全面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加强人工智能在传统文化活化转化中的应用。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利用,打造“大系”文化项目标识。完善全域文物数字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文化遗产数据开发利用,推动“非遗+电商”“非遗+视听”等多模式发展。
(五)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1.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健全“空天地海”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构建环境实时感知、问题动态识别、污染精准溯源、事件闭环处置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多要素协同治理,强化非现场监管,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建立基于气象的省级地球系统数据平台。全面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和水网等建设。
2.深化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推进国土空间全域智治。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数字化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智能分析决策。提升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审联办效率。加强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数字化管理。数字赋能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3.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传统行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加快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建设,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环保产业发展融合。高水平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强化产业绿色低碳数字化监测管理。
4.倡导绿色智慧生活方式。加强绿色智慧生活理念宣传,增强全民数字生态文明意识。推广低碳智慧建筑和超快充网络建设,强化社区绿色智慧化管理。引导共享绿色出行等新型生活方式,营造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氛围。
(六)加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突破
1.支持算力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推动图形处理器(GPU)技术攻关,解决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等技术堵点,打通高性能GPU国产化全链路。建设“模芯协同”适配基地,加快提升芯片性能和万卡级集群组网能力。突破算网云调度技术,支撑算力无损互联。
2.加快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加强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技术攻关,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质量测评等关键技术突破。聚焦高性能隐私保护计算、多模态数据合成等方向,加强试验验证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数据领域技术融合创新,围绕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应用、系统安全等研发软硬一体、自主可控的关键设备。
3.加强高水平模型研发应用。加快大模型架构创新、训练算法优化、硬件性能挖掘等技术攻关。面向市场提供低成本、易使用的模型开发环境,支持开发部署一批管用好用的行业模型、专用模型。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广“中试+投资+孵化”运营模式。深入推进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研发建设科学基础模型,以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创新。深化智能体在重点行业及消费端的应用。
4.营造一流开源开放生态。打造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构建开发者社区体系。支持依托开源社区孵化优质人工智能项目,打造服务全球的科技公共产品,推动明星开源项目实现产业转化。鼓励模型出海,引领行业标准制定,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合作,争取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开源大赛。
(七)持续推进数据高效流通利用
1.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改革。高水平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加快探索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安全合规制度体系,探索制定重点行业数据流通合规指引。
2.加强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深化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建设一批高应用价值、高完整性、高时效性的优质公共数据集。推进基于场景的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运营,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支持杭州语料库建设,探索形成高质量数据集高效流通、价值共创机制。
3.促进数据要素更高水平应用。支持汇聚整合研究数据、行业生产和应用数据,推进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推动长三角数据要素市场统一规则建设。健全数据出境管理制度,完善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数据出境自评估索引指南等。
4.推动数据产业集聚生态发展。实施浙江数商群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适应人工智能发展要求的数商企业,发展行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数据商、数据交易所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数据标注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技术服务企业汇聚整合行业数据,打造行业数据交易平台。推进杭州、宁波、温州、桐乡等地打造高水平数据产业集聚区。
(八)深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前瞻布局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导,通用算力、超算算力协同发展的算力供给体系。建设太空计算基础设施。推进算电网协同布局、绿色发展,支持推广浸没式液冷等节能技术。建立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推动城市级、行业级、跨区域的算力调度。
2. 加快建设数据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全国区域节点、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分类建设企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稳慎建设个人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发展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加强数据基础设施间互联互通。
3.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和融合应用设施。提升5G-A和万兆光网覆盖水平,前瞻开展6G组网试验和试点部署、布局卫星互联网等,升级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通道能力。深化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推动工业互联网设施升级、能力优化、服务创新。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适度超前部署低空经济、车路协同、数字海洋等融合应用设施。
4.优化布局数字消费新基建。推动重点商圈、县城及以上区域5G-A网络商用,促进数字新基建与数字消费同频共振。加快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消费领域新基建发展。加强综合能源服务与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楼宇等用能场景深度耦合。
(九)完善数字安全治理体系
1.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加强人工智能赋能与动态防护,加快抗量子密码算法及迁移等技术研发,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推动等级保护制度向“云网边端”全场景延伸。优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健全动态识别、重点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的全流程安全保护模式。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以上网络、政务信息系统等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商用密码体系化合规应用。
2.构建数据安全屏障。健全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制度体系,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深化多方安全计算、数据防勒索、数据溯源、商用密码等技术研发及应用,强化训练数据采集、模型生成等环节的数据安全管理。健全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等重要数据保护管理机制。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控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防控智能化水平。
3.强化模型安全管控。构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技术监测、风险预警、服务追溯、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深化人工智能服务分级分类安全评估和备案机制,强化人工智能技术的信息内容安全监管与伦理审查。开展政务领域大模型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安全评估体系。加强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知识普及。
(十)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
1.以改革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倒逼、改革破难、实战检验,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探索建立以用户满意为导向的运营评价与预算挂钩机制。
2.营造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深化“信用浙江”建设,推动全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搭建知识产权“数字保护链”,建立侵权行为智能识别与快速维权机制。深化“民呼我为”“企呼我应”等应用建设,完善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推动明晰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劳动者权责利关系,建立共赢机制。完善数字立法与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3. 打造公平公正的数字法治环境。构建全省统一的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深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打造法治知识中心,提升政法公共服务效能。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深化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推动监督数字化与行权数字化如影随形。加强人工智能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多元监督等领域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数字浙江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效发挥深化数字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全省一盘棋”,健全数字浙江建设目标、工作、政策和绩效管理体系,做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管理。鼓励基层创新,完善“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聚焦堵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数字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三)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高端人才引育计划,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培训机构合作,培养复合型、实践型数字人才。开展全民数字素养提升行动,加强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通识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数字素养与履职能力专业化培训,打造适应智能时代的执政骨干队伍。
(四)加强要素保障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关键领域发展。建立健全省级创新联合体组建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动实施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各类政策的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与放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