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网络安全信息保护意识不能丢,盘点国家各部门具体举措

作者:企划组 时间:2020-02-21 阅读:2810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国家各部门利好政策频出,切实维护公民利益。

葫芦娃集团作为中国互联网安全认证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内知名信息安全服务商,今天跟大家梳理下疫情期间,各部门出台的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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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信息通信行业网络、技术和队伍优势,组织力量为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公共应急、教育教学等疫情联防联控单位以及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等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数据保护,加强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

2.中央网信办: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3.国家卫健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可靠支撑

加快基础网络升级改造,保障医疗信息系统平稳运行,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稳定畅通。有条件的地方可运用5G等信息技术,提高定点救治医院网络稳定性和传输质量,满足患者救治工作需要。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以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为重点,畅通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保障数据规范使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安全,防范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可靠支撑。

4.交通运输部:落实疫情追溯要求,严格做好乘客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要求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向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乘客信息外,不得向其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在互联网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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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和数字化技术已经成为守护国家数字经济命脉和保障疫情防控系统正常运转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疫情防控期间,葫芦娃集团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互联网安全可信解决方案,产品涵盖互联网安全认证、SSL证书、云监测、渗透测试、应急响应、代码审计、风险评估、等级保护测评等,构建多维度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用户网络安全,为抗疫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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