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全盘点|2023年上半年电子签名行业政策汇总

作者:企划组 时间:2023-07-11 阅读:807

今年以来,国务院及全国各地政府办公厅、发改委、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市监局、司法厅、法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关部门发布多项政策,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的深化应用。

具体政策有哪些?我们一文全盘点——

1月

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是重点实施任务。需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建立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查询共享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广泛应用。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开展“送照到家”等“甘快办”便企服务,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和“证照联办”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开业速度。

1月3日,山东省财政厅

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效力等同。对配置简单明确、金额较小的订单可使用简易合同。合同发生变更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1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1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共性应用,丰富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场景,逐步建成统一身份认证、异地业务协同、转移接续、出具个人缴存使用证明等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共性应用。探索建设电子住房公积金卡,为各地业务办理和相关服务提供支撑。

2月

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

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广保函 (保险) ,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

2月8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

提出:1、评标专家实行唯一身份管理,电子评标项目应使用本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2、有序推动制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数字见证等基础性、应用性和创新性地方标准,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3、推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积极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合同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应用。

2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

发布《关于印发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需积极推广“不见面”开评标,推进统一评标专家电子签名系统应用,加快完善升级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系统,提升优化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同时实施标后合同登记管理制度,推动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全线上办理、全环节留痕。

2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启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印章。

2月16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表示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含预售、现售合同) 时,必须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电子合同网签。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企业加盖电子签章,购房人通过手写板或手机进行电子签名。相关开发企业将于今年4月1日前完成电子签章、电子签名设备的准备工作,并启动试运行。

3月

3月2日,云南省人社厅

印发《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统筹集约建设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各类系统普遍使用的共性,为各地各部门便捷开发各类应用系统提供通用“工具箱”。

政务服务、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国家有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3月6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区职办/区公安厅/区税务局等七部门

印发《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的通知》,着力构建全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移动端的领取和使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3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

1、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

2、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

3、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

即日起,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电子送达文书均支持电子送达文书在互联网司法区块链平台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在线核验。至此,人民法院今后送达的每一份电子文书均将实现区块链技术存证验证。

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关于开展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

3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务数据支撑保障能力,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6月底前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12月底前实现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

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推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定以下措施:

推行民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深化民营市场主体开办“一网通办”,实行登记自助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住所自主选址、经营范围自助选定、电子照章多维应用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行住所 (经营场所) 自主申报承诺制,探索实施“自主申报+告知承诺+智能确认”,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办理,提升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理质效。

3月15日,淮南市医保局

发布《关于签订2023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通知》,经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协议签订形式为网签。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网签医保协议合同。

3月17日,厦门发改委

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6.0方案意见的通知》,指出需加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厦门供应链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传输、电子合同、贸易存证、贸易溯源、质量溯源、大数据分析等即时数字化功能服务,服务供应链创新升级。同时加快推进口岸数字服务,率先试点在口岸联检单位之间实现海关检疫e码通、海事船员登记信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 等数据共享和应用,加大全程“无纸化”审批,探索推行电子签章。

3月17日,青岛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行政审批领域数字化改革2023年工作方案》,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完成国家电子档案试点验收,持续完善AI智能服务模型。

3月24日,国务院

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加强机关信息化应用和保障,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3月24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提出:

1、深化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实现服务需求提出、供电方案答复、供电合同签约、服务质量评价、竣工资料提交等全流程线上办理。

2、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广泛应用。

3、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应用。

4、对新设立的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免费发放一套电子印章。

3月27日,山西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4部门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定证明效力,对电子合同、网络支付等交易信息数据提供保全证据公证,帮助交易主体固定有效证据,预防和化解金融交易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1、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省直各部门要梳理本行业证照清单,制定电子证照标准,实现70%以上的证照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数字证照系统同步制发应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落实事项办结后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利企便民。全省电子印章使用率提升到70%以上。

2、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推广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接受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3、提升就业服务保障水平,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

4月

4月4日,福建省住建厅

在《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中提到,自2023年8月1日起,福建将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新版电子证照采用OFD格式文件为载体,发证机关统一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盖属地编号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岗位证书专用章”电子签章。

4月10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推广应用电子合同;要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电子合同在“不合理低价游”治理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

4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其中,在做强做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面,强调推进电子印章应用,至2023年底,电子印章的使用率达60%以上。

4月11日,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2.0”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推进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优化升级,为县、镇、村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实名身份认证、身份核验、账户管理、单点登录等公共支撑服务。完善电子印章、便捷签章等服务能力,推动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向镇村延伸。

4月1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印发《哈尔滨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

1、按照国家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标准规范,建设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为政务部门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

2、加强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为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应用提供支撑。

3、建设全市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建立企业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逐步在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领域扩展应用。

4、探索个人电子签章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政务服务等场景应用。

5、开通电子印章应用等功能,建立全程电子化流转的填报、审批、存档、共享闭环流程。

4月20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关于印发襄阳市电子证照管理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

5月

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行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同步发放应用。拓展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社保登记等应用场景。

5月4日,吉林省委、省政府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等多份文件,文件指出:

1、加快提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比重。

2、全力推动数字证书和电子保函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应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

5月5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

发布关于印发实施《海口市推进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全流程线上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在合同网签、申报纳税、不动产登记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5月6日,威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布《2023年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提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数字证书应用范围,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5月11日,重庆市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发布,提出:

1、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

2、制定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办法,完善在线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合同签署、支付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

3、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优化“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材料电子化。

5月16日,农业农村部

发布《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通过与电子印章系统联通、对接,完成签章用印工作,生成完整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文件(OFD格式)。

5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顺义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一业一证”改革各环节中广泛应用。

5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在《江苏省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中提出,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范围。优化短信服务、可信认证等系统功能,组织实施电子印章、政务区块链公共技术支撑等平台项目建设,推广人脸识别、语音语义、OCR识别等AI能力应用,提供标准化、组件化技术能力,打造可扩展的公共技术支撑能力体系。

5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关于加强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

1、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建设。2023 年底前,力争全省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总量达到60万份。

2、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司法等领域的应用。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

5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网上办事中提出:

1、负责运用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网上身份认证等措施,优化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流程,缩减审批环节、材料、时限。

2、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3、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使用电子印章对申请表、承诺书、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各类电子文档进行签章。政务服务机构不得拒绝电子印章的使用。

5月2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提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推进电子证照覆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

5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

省、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

6月

6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深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覆盖面和应用范围。

6月5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江西省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务合同,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

6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完善提升全区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网上签发的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有效性验证。

6月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关证书全国统一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中提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

6月7日,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3》,提出:

1、拓展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个人和企业活动中的应用,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电子印章互认互验。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范围,在市场准入、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纳税、金融等领域加大互信互认应用推广力度。

3、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快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在《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6月13日,西藏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建设智慧政务中台、调度分析平台以及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便民支付等公共支撑。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应用支撑体系。依托自治区政务云, 为各政务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便民支付、信用查询、安全密码、人工智能服务等应用支撑,便利群众办事“一号登录”、“一次认证、全区通行”。

6月19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

发布《宁波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

1、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提高登记效率,加大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开发力度,积极推广部门间共享使用。

2、住建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推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推进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化。

6月2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关于全面启用存量房交易电子签约的通告》,将全面启用存量房买卖合约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电子签约。通过电子签名签订的协议报告与传统手写签章签订的纸质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月25日,云南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在《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指出:

1、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2、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合同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6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在《2023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中强调,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增加加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种类,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加快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6月26日,广西省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来建函〔2023〕36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建筑工人电子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的通知》,指出:

1、全面推广建筑工人电子劳动合同。要求各建筑施工、劳务作业企业应优先采用电子合同。

2、市县两级住建局和监督机构应加强检查和指导,鼓励企业采用电子劳动合同。